申请离婚冷静期到了没去办理会怎样
永嘉刑事律师
2025-05-19
1.申请离婚冷静期结束后没去办理手续,就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2.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回执单起30天是冷静期,期间只要一方反悔,拿相关证件材料到登记处填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就行。
3.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,双方没一起去申请发离婚证,也视为撤回申请。若还想离,要重新申请或走诉讼程序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申请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未去办理,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法律解析:
按照法律规定,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起三十日是冷静期,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,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而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若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若之后仍有离婚需求,需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,或者通过诉讼方式离婚。这一规定旨在给予夫妻双方更充分的时间考虑,避免冲动离婚。如果对离婚相关法律流程还有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获取更准确清晰的解答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申请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未去办理,确实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这一规定旨在给予夫妻双方更多时间慎重考虑离婚决定,避免冲动离婚。
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,建议如下:
1.夫妻双方在申请离婚登记前,应充分沟通交流,深思熟虑后再做决定。
2.在冷静期内,双方可积极沟通,尝试解决矛盾,若决定继续离婚,要明确后续办理时间。
3.临近冷静期届满,提前做好准备,确保在规定的三十日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。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办理,可提前了解能否延期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离婚冷静期制度为婚姻关系解除设置了缓冲。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开始的三十天内是冷静期,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能到登记机关撤回申请,这给了当事人重新审视婚姻的机会。
(2)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是关键阶段,若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,就会被视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这一规定督促双方在冷静思考后及时作出决定。
(3)若后续仍打算离婚,有两种途径可供选择,既可以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,也能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。
提醒:
要留意离婚冷静期及后续申请离婚证的时间限制,错过时间将视为撤回申请。不同离婚情况适用方式不同,建议咨询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在离婚冷静期内若反悔,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等相关材料,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
(二)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若双方决定继续离婚,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。若超过该期限未办理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若之后还想离婚,可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,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2.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回执单起30天是冷静期,期间只要一方反悔,拿相关证件材料到登记处填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就行。
3.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,双方没一起去申请发离婚证,也视为撤回申请。若还想离,要重新申请或走诉讼程序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申请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未去办理,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法律解析:
按照法律规定,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起三十日是冷静期,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,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而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若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若之后仍有离婚需求,需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,或者通过诉讼方式离婚。这一规定旨在给予夫妻双方更充分的时间考虑,避免冲动离婚。如果对离婚相关法律流程还有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获取更准确清晰的解答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申请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未去办理,确实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这一规定旨在给予夫妻双方更多时间慎重考虑离婚决定,避免冲动离婚。
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,建议如下:
1.夫妻双方在申请离婚登记前,应充分沟通交流,深思熟虑后再做决定。
2.在冷静期内,双方可积极沟通,尝试解决矛盾,若决定继续离婚,要明确后续办理时间。
3.临近冷静期届满,提前做好准备,确保在规定的三十日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。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办理,可提前了解能否延期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离婚冷静期制度为婚姻关系解除设置了缓冲。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开始的三十天内是冷静期,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能到登记机关撤回申请,这给了当事人重新审视婚姻的机会。
(2)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是关键阶段,若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,就会被视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这一规定督促双方在冷静思考后及时作出决定。
(3)若后续仍打算离婚,有两种途径可供选择,既可以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,也能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。
提醒:
要留意离婚冷静期及后续申请离婚证的时间限制,错过时间将视为撤回申请。不同离婚情况适用方式不同,建议咨询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在离婚冷静期内若反悔,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等相关材料,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
(二)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若双方决定继续离婚,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。若超过该期限未办理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若之后还想离婚,可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,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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